2018年7月下旬,完成狼山港區內貿集裝箱業務轉移;
2018年9月10日,啟動狼山港區外貿集裝箱業務轉移;
2018年9月26日,《南通港口集團有限公司集裝箱業務轉移職工安置方案》獲得市有關方面同意;
2018年9月27日,《南通港口集團有限公司集裝箱業務轉移職工安置方案》經集團公司四屆二次職代會審議通過;
2018年9月28日、29日和30日,南通港口集團、通海港口公司集中辦理人員安置具體事項;
2018年10月1日,狼山港區集裝箱業務交由通海港口公司負責;
2018年10月8日,港口集團集裝箱分公司261名職工正式到通海港口公司上班;
2018年10月25日,南通港日本直達航線轉移到通海港區,狼山港區全面停止集裝箱作業;
2018年11月20日,完成了狼山港區集裝箱場地部分設備拆除移位,對擬處置資產設備暫移至港口集團狼山分公司內;
2018年11月22日,南通港口集團集裝箱相關資產處置請示由南通城建集團轉報市國資委并獲批;
2018年11月23日,南通港口集團與南通城建集團舉行集裝箱分公司資產及安全主體責任移交會議,并形成會議紀要;
截至2018年12月10日,南通港口集團與通海港口公司已形成《261臺機電設備資產轉讓合同》(審批稿),履行各自內部審批程序。
至此,順利完成狼山港區集裝箱業務轉移總體目標任務。